拼音: chǔ

注音:ㄔㄨˇ

笔顺读写:竖、横、横撇/横钩、撇、横、竖弯钩、撇、横撇/横钩、捺、撇、横折弯钩/横斜钩

處的笔顺:

五笔: HATM|HTWV
仓颉: YPHEN
四角: 21241
郑码: IHRQ
部首:
总笔画: 11
统一码: 基本区 U+8655
字形分析: 左上包围结构
姓名学:
异体字: 𠁅 𠙚 𧇤 𩂜 𩂫
  • 處字的基本解释

  • 详细解释

  • 康熙字典

  • 说文解字

chǔ ㄔㄨˇ


  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設身~地。~心積慮。~世。
  3.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決定,決斷:~理。
  5.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罰。~決。
  6. 止,隱退:~暑。

chù ㄔㄨˋ


  1. 地方:~~。~所。
  2. 點,部分:長(cháng )~。好~。
  3. 機關,或機關、團體、單位裏的部門:辦事~。籌備~。

英语

place, locale; department

德语 Abteilung (S)​,Platz (V)​,Ort

法语 s'entendre (bien ou mal)​,se trouver,punir,habiter,lieu,endroit,département,service

詳細字義


處、処 chú

(1) (會意。从几,从夂,或从処,虍( )聲。「処」即「處」的古字,於六書爲會意。金文加聲旁「虍( )」變成了形聲字。本義:中止;停止)

(2) 同本義 [stop]

処,止也。得幾而止。——《說文》

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易·繫辭上》

處者處。——《禮記·射義》。注:「猶留也。」

譬之如牛馬處暑之既至。——《國語·楚語》。注:「止也。」

日月不恆處,人生忽若離。——三國 · 曹植《浮萍篇》

(3) 居住;生活 [dwell]

莫敢遑處。——《詩·召南·殷其靁》

佔右穴居而野處。——《易·繫辭下》

淖約若處子。——《莊子·逍遙遊》。釋文:「在室女也。」按,凡士或女未用皆稱處。

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范仲淹《岳陽樓記》

又如:穴居野處;處婦(居家的婦女);處處(居其所當居的地方);處勢(居於有權勢的高位);處逸(生活在安逸之中);處安思危(居安思危)

(4) 居家不仕,隱居 [withdraw from society and live in solitude]

處士橫議。——《孟子》

處人以譽尊。——《淮南子·主術》。謂有道藝在家隱居不仕者。

又如:處人(居家不出之人;隱士);處家(居家;在家裏)

(5) 懲罰 [punish]

議罪處罰。——《漢書·師丹傳》

又如:處制(處罰);處斬(執行斬決)

(6) 治理;辦理 [manage]

德以處事。——《左傳·文公十八年》

又如:處制(處理;辦理);處斷(處理決斷);處方(給病人開藥方)

(7) 決斷;定奪 [judge]

臣愚不能處也。——《漢書·谷永傳》。注:「斷決也。」

又如:處正(猶裁決);處變(處置事變)

(8) 主持;執掌[take charge of;preside over]

如:處位(居位);處勢(所處的地位);處館(在私塾中教書;做私熟先生);處實(務實)

(9) 對待 [treat]

何以處我?——《禮記·檀弓下》

又如:處待(處置;對待);處物(對待人和事物)

(10) 相交,交往 [get along;have social intercourses with]

與貴酋處二十日,爭曲直,屢當死。——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又如:處不來;處常(長遠相處);處交(結交,社交)

詞性變化


chǔ

(1) 定,常 [steady]

喜怒無處。——《呂氏春秋·誣徒》。注:「處,常也。」

猶思故處。——《呂氏春秋·音初》

(2) 另見 chù

常用詞組


處罰處方處分處境處決處理處女處世處暑處死處心積慮處刑處於處之泰然處置
 

基本詞義


處、処 chù

(1) 處所;地方。人或物所在的地方 [location;place]

處,所也。——《廣韻》

五刑三次,是無隱也。——《國語·魯語上》。注:「次,處也。三處,野朝市。」

遷徙往來無常處。——《史記·五帝紀》

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跡指示獸處者人也。——《史記·蕭相國世家》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賀知章《回鄉偶書》

曉看紅溼處,花重飾官城。——杜甫《春夜喜雨》

又如:住處;別處;停車處

(2) 部分;方面 [part;point]

如:好處;益處

(3) 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裏的一級單位、一個部門 [department;section]

如:業務處;辦事處;政策處

(4) 另見 chǔ

常用詞組


處處處所
【申集中】【虍】 處·康熙筆画:11 ·部外筆画:5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𠀤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𠛬,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𠛬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𨻰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廣韻】俗作䖏。

 

(说文解字未收录“處”字头,请参考“処”字:)
【卷十四】【几】
《說文解字》

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虍聲。昌與切文四 重二

《說文解字注》

(処)止也。人遇几而止,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俗分别其上去。从夊几。夊讀若黹,從後致也。人㒳脛後有致之者,至乎几而止,故字从夊几。昌與切。五部。夊得几而止也。此釋會意之恉。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今更正如此。又以上三篆皆會意,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重几也。

(處)處或从虍聲。今或體獨行,轉謂処俗字。

處的方言集汇

◎ 粤语:cyu2 cyu3 syu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chu5 chu3 [客英字典] chu3 chu5 [台湾四县腔] cu5 cu3 [沙头角腔] cu5 [梅县腔] chu3 chu5 [东莞腔] cu5 [陆丰腔] chu3 chu5 [宝安腔] cu5 [客语拼音字汇] cu3 cu4 [梅县腔] c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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